2024年世界投资者周 | 投资者保护执法典型案件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“国九条”部署要求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有效防范金融风险,2024年10月开展“2024年世界投资者周”活动。围绕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,加强资本市场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重大改革、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,努力营造良好宣传舆论环境。重点围绕复杂金融产品与业务模式,以及非法金融活动及风险因素的新形势新情况进行风险警示,强化投资者理性投资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。加强投资者维权宣传,重点普及宣传投资者民事赔偿纠纷相关法律知识,宣传投资者维权救济法律渠道及典型案例,切实促进投资者依法行使自身权利,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
一、鲜言操纵证券市场民事侵权赔偿案
2022 年 10 月,上海金融法院在审理 13 名原告投资者诉被告鲜言操纵证券市场民事侵权案件中,依据《证券法》确立的民事赔偿优先原则,对鲜言操纵证券市场刑事案件罚没款作了相应保全,优先用于执行民事判决确定的赔偿责任。该案一审判决鲜言赔偿投资者损失 470 余万元,目前保全款项已执行完毕,最大程度实现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。本案成功实践了《证券法》有关民事赔偿优先的规定,是全国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证券侵权案件,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、司法机关刑事判决共同组成了对资本市场犯罪分子的立体化追责,对于构建“大投保”“全链条”投资者保护格局,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、提振投资者信心具有重要的标杆作用。
二、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
2022 年 10 月,浙江证券业协会、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接受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,调解投资者与某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,帮助 993 名投资者挽回损失约 1.8 亿元。调解工作面临投资者人数众多、分布区域广、纠纷历经时间长等困难,调解难度极大。但本案依托“总对总”在线多元化解制度优势,通过“总对总”在线诉调与线下诉调对接联动推进,调解组织调解与破产管理人争取和解联动推进,纠纷调解与破产重整统筹推进,实现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、化解上市公司风险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多重目标。该案为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调解典型案例,是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化解群体纠纷的成功尝试,是贯彻全面提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质效的有力探索。
三、退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
2022 年,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接受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,对投资者与某退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开展诉中调解。时值成都市疫情管控“原则居家”期间,协会克服居家不便、文件签署、文书传递等困难,迅速与法院沟通案情和调解要点,耐心倾听双方诉求,细致讲解案例和规则,灵活处理突发情况,通过“总对总”机制和“示范判决+在线调解”机制完成线上调解,协助投资者快速获赔。该案为退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典型案例,体现出在线调解便捷高效的优势,更充分彰显调解工作在化解证券期货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,对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。
四、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大智慧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案
2023 年 2 月 20 日,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起的全国首单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——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大智慧)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调解结案,控股股东、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某虹全额赔偿诉请金额 86.14万元,并支付诉讼费、律师费,原告投服中心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,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。同日,该案衍生诉讼大智慧诉董监高追偿案当庭顺利调解,两案大智慧公司将共获赔约 3.35 亿元。该案是全国首例由投保机构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,也是上市公司因证券欺诈被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,全国首例投保机构提起的向公司董监高追偿的案件。通过代位诉讼起到了震慑“关键少数”、追“首恶”的积极效果,避免了对上市公司现有股东的二次伤害,这是落实金融司法与监管协同要求的具体体现,也是较好平衡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保护的典型案例。
内容来源: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